發布于:2023-05-10 14:42:00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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1.塑性設計法
當鋼結構工程構件的塑性性能和強度高于標準載荷乘以安全系數時,通常采用塑性設計方法進行結構內力分析。這種方法有一些優點,主要表現在結構進入塑性狀態后,內力可以重新分配,但必須注意結構和構件必須具有足夠的延性,在設計過程中根據實際需要,對翼緣和腹板截面尺寸的比例有嚴格的限制。
2.容許應力法
鋼結構工程的設計和應用過程也需要遵循一定的原則。具體來說,結構計算應力應小于結構構件設計中規定的容許應力。在結構構件應力計算時,一定要嚴格按照相關規定的標準荷載作用進行教學設計,計算方法是以一階彈性理論可以得到的,是以學生一個去除材料并且大于1的安全風險系數的極限應力或者是屈服應力確定的。這種設計方法在應用過程中存在一些缺陷,需要根據實際情況進行科學選擇。
3.極限狀態法
極限狀態法的出現可以有效地解決上述兩種方法中的缺陷,更好地提高設計質量。極限狀態法采用部分負荷系數和電阻代替單一安全系數。在荷載作用下,結構在一定時期內可以達到兩種極限狀態。后者對應于結構的安全性,主要指結構的斷裂和塑性變形引起的結構失效。極限狀態是當前鋼結構廠房工程設計中應用為普遍的設計方法,能效提高設計質量,使建筑鋼結構的穩定性增強。